所謂的富者,應該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第一,時間自由。
既然提到了自由這個詞,我就先說明一下,讓大家更好理解。
據說人類的大腦會基於求生本能追尋自由。可是,這個世界沒有百分之百的自由。有鑑於百分之百的自由可能造成混亂,所以即便是自由民主主義,仍會以法律統治社會,維繫秩序。
同理可證,我說的自由也不是百分之百的自由。非要用數值表示的話,可以解釋為過半的自由。比方說,一天二十四小時當中,可自由運用的時間超過一半,也就是十二小時以上,便可說是擁有時間自由。
如果沒有時間自由, 就算再有錢,也不能稱為富者。因為你沒有時間花那些錢。這是所謂的專業領域人士很常見的特質。
換言之,賺錢的人其實沒有時間花錢,不能花錢,只是因為有錢就被稱為富者,各位不覺得哪裡奇怪嗎?
第二,資本自由(財富自由)。
討論資本自由之前,不妨先看一下生活開銷吧。生活開銷大致可分為兩種:
其一是必要支出。必要支出指的是維持生計的消費,包含食衣住行、醫療等相關費用。另一種是想要支出。想要支出是必要支出以外的其他消費,興趣、休閒活動等提高生活品質的費用皆屬於此類。
所謂的資本自由,是在沒有勞動所得的情況下,仍有餘裕維持這兩種支出。如果需要以勞動所得維持生計,視同沒有資本自由。金錢的確不是萬能。可是,倘若你能夠不花時間勞動,就買下該買的東西、做想做的事,表示你已經擁有資本自由。
第三,關係自由。
做人難免有些非自願的人際關係。舉例來說,血緣關係可說是毫無選擇、誰都無法砍斷的關係。排除這種必然的關係,其他各種可見或不可見關係的自由程度,便是判斷你是否握有關係自由的標準。
假如一個人的必要支出和想要支出等各種開銷不虞匱乏,也有充足的時間,卻無法擺脫工作這層關係,就是缺乏關係自由。這種情形多半發生在為了生存,不能離開工作崗位,擁有高額年薪的高階主管身上。
理所當然,這三種條件或多或少存在交集,像是沒有關係自由的人,往往也沒有時間自由。
在某種程度上,能自由掌控這三種條件的人才是富者。以無業遊民為例,無業遊民可謂擁有高度的時間自由與關係自由,既沒有工作的束縛,時間也很多,但他們沒有資本自由,所以不能稱為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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