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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不知道的事3》

認知第三層次


窮人看到富人的大屋、名車、遊艇、私人飛機、工人、司機、園丁等等,天文數字的使費,覺得他們生活奢華,擁有超多物質。


他們不知道的是,真正的富人並不「擁有」這些奢侈品,他們只是「使用」這些奢侈品。很多富人只有消費資產的「使用權」,並沒有「擁有權」,他們也不追求擁有,更注重的是享受過程(收藏品除外)。


兩者有甚麼分別?最大的分別,是「擁有權」同時附帶相應的責任,例如你用貸款購買一輛汽車,就附帶了日後供款、養車、維護車輛的責任,只有完成這些責任,你才可以使用這輛汽車。換句話說,從買車那一刻起,這輛車就成為你的負債,你必須量入為出地去維持你的「擁有權」。如果有一天汽車損壞了,你失去了「使用權」,還是必須繼續供款,繼續履行你曾經的「擁有權」責任。


相反,富人的許多消費品,包括房屋、名車、遊艇、私人飛機等等,很多並不是他們自己的,而是他們公司名下的資產,他們的大部份衣食住行,也是公司的支出。富人並不「擁有」,只是「使用者」,他們只需吩咐專業團隊將他們這些私人享受,以專業和會計手法轉換成看似合理的公司資本支出、應酬費用或投資,所以富人可以領取很低的薪水甚至沒有薪水,換言之,是由股東供應他們的奢華生活。


有人說,公司的大股東,就是富人自己呀,有甚麼分別呢?分別可大了,其中既有稅務上的考量(窮人交稅後消費,富人消費後交稅),也免去個人擁有的附帶責任:例如由個人貸款買車,任何時候也不能免除供款責任(除非申請個人破產);由有限公司貸款買車,公司如果結業,個人並不需負上任何供款責任。


所以追求「擁有」的似乎都是窮人,最愛買東西搬回家裡的也是窮人,極端例子是那些到處收集垃圾堆滿房子的老人。有些富人也喜歡收集,但他們收藏的通常是會升值的東西,更像是在投資。窮人重視「擁有」,因為他們靠擁有來獲取安全感;富人則根本不在乎是否「擁有」,他們更重視的是「享受」過程。


當你懂得以「享受」替代「擁有」,就進入了富人認知的第三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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