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唔可能靠平贏深圳,但可以靠獨特、可靠同國際化生存。
政府應該真正投資:
- 普通法及可預測嘅商業規則
- 資金、資訊及國際專業聯繫
- 中英文雙語服務
- 廣東話電影、音樂、出版及網絡創作
- 可負擔嘅小型表演與展覽場地
- 本地設計、維修、工藝及製造品牌
- 舊建築、老店及街道文化
- 國際教育、醫療、仲裁、會展及專業服務
呢啲先係香港同周邊城市互補嘅本錢。
所謂融合,應該係大家各自有長處,再互相使用;唔係香港主動拆走自己所有分別,然後同一個更大、更平、更新嘅城市硬碰。真正有效嘅政策,唔係令人冇得走,而係令人即使有得揀,都覺得留喺香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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