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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香港人,旅居全世界

《受害者的心態》

很多大人,真的不適合走入婚姻,更不適合生養小孩,自己都還是個大小孩,所以生了小孩,會把角色顛倒,讓小孩變成照顧自己的父母,自己變成小孩。


有些長輩在聚會時,抱怨自己的兒子、媳婦不理家務、不懂人情世故,什麼事都還要長輩擔待著,最後通常會以哀怨的語氣作結:「要不是我幫忙打理、看顧這個家,早就不知道亂成什麼樣子。現在的年輕人真是不懂事,我什麼時候才可以享福!」


其實那些事並沒有人要求或勉強長輩做,但是他們卻一件、一件撿來做。如果「歡喜做,甘願受」倒也罷,偏偏做了之後又愛抱怨、碎念,一副被迫害的模樣,久而久之,這種心態就不自覺地表現在言語上,變成帶刺的嘲諷或調侃。而身為晚輩的,又會怎樣看待這份「愛」呢?


在親子關係裡,如果你把自己設定為「受害者」,那麼自以為付出的「愛」,其實在對方看來卻是「礙」。因為無論是憤怒的謾罵或哀怨的碎念,都是在進行某種控訴與索討,企圖讓對方產生「虧欠」的罪惡感。


當親情以關愛為糖衣,卻包藏著「你欠我」的內餡時,有誰會想領受?怕是避之唯恐不及!


愛的流動應當是一種出於天性的自然而然,沒有索討,不帶虧欠。但有時卻由於失控的情緒或扭曲的認知,讓付出的愛變成撕裂關係的那把利剪。當我們的內在不穩定時,最需要的是停頓下來,讓自己有喘息的時間和空間,而非急著去扮演「拯救」孩子的角色。


過自己想要的生活,永遠比過別人想看的生活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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