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都討論抖音有害論,或者年紀比較大的人普遍看不起抖音,但是抖音受歡迎特別是件輕人歡迎是客觀的事實。所以抖音何以那麼受歡迎?其中一個說法,就是說抖音可以讓大家很輕易的成為網紅,有人拍影片是因為有更多的人去看影片,抖音的影片就是比起別的資訊更有魅力,魅力在於甚麼?在於短。大眾對於資訊吸引,變得越來越沒耐性。
在我小時候是二十世紀的後期,那時候的人的資訊來源就是收音機,電視與書本報刊。在那個時候的人,可以每天都看書,也很習慣看書,那時候的書比起現在圖文並茂行距分明的書,一頁的字更多,而且更密密麻麻。至於電視節目,也是長達一小時,兩小時的節目,而再早期一點的電影,三小時以上並不奇怪。那時候的人,長時間吸收同一個資訊。
在那個時代,如果聽到文章說「太長不看」是很罕見的,不是沒有會嫌長的人,而是那時候的人們,會覺得看不了長文是自己沒有那個耐性與興趣,而不覺得文章長是一個問題,因為文章要講清楚事情就應該有一定的長度,不然就很容易因為細節被忽略而產生誤解或者曲解。那時候的人不會覺得所有東西都應該長話短說,而如果把資訊刻意弄短去分散,通常稱之為懶人包,換言之就是不想鑽研細節只想別人幫自己總結,這件事當初就被視為一種懶惰的行為。
但這個風氣,在過了十年,二十年之後,就不再一樣。寬頻的改善令影片網站興起,差不多時間,太長不看這件事也由一種認為是自己的懶惰,開始轉變為覺得其實資訊就應該要速食,懶人包從偶然出現慢慢變成了主流,新一代的網絡使用者,慢慢連懶人包都嫌太多字。出版業走向沒落,看書這一件事明顯走向衰落,當然主要原因是電子媒體取代了書,但次要原因是,人類對於資訊的耐性也是顯著下降的。不知道你有沒有一種感覺,就是小時候你能看完的小說,現在連翻開都需要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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