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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香港人,旅居全世界

《很多時網絡是在傷害人的東西》

網絡時代特別是手機時代最大的特徵,就是人類不難以隔離於世界,每一個人身上都有一支手機,而這支手機不僅是方便的工具,也變成了一種責任。手機並不是一個選擇也不是一個玩具,他是責任。


這社會早已演化到你有責任要擁有及帶著手機。你想想在之前幾年的「安心出行」,你不帶手機的話出門根本是犯法,你點餐要用 QR Code,很多事情都要手機處理,政府的消息由手機發佈,你收不到沒做該做的事是你可能有刑責,手機變成了文明社會的必須品而不是奢侈品。而你的私人工作,往往也必須用手機,你需要手機去訂東西,工作要求你手機待命,你要做人際關係,你要做網絡行銷,一概都要用手機。


在公在私,你的手機都要在身旁,如果有一段時間別人找不到你,就會感到你好像沒負甚麼責任似的。手機從一種工具,慢慢變成任何人都有被找到的義務,既然你有手機,你就有義務開著,既然你開著,你就有義務被找到被聯絡。


網絡同時又是一個小惡橫行的地方,網絡把全人類連接起來,結果就是我們被迫看到了我們不想看到的人,以及不想看到的東西。各種流言,各種壞話,各種惡毒的人身攻擊,但是網絡任何一個地方都是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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