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越模糊不如不解釋》

人的想法是複雜又主觀的,不必期待每個人都能理解自己,也不要天真認為多數人的想法會與自己相同。一個人的主觀價值會影響對每件事情的判斷,可以試問自己,你能認同每個人嗎?若無法,那又怎麼能讓每個人都認同自己。當一個人已經認定事情該怎麼做了、結果是什麼了,即使再多的解釋,在他的眼中看來,那全都是辯解,那全都只是想要撇清、脫罪的片面之詞。


很多時候,當人與人之間已經形成了既定成見時,你的再多說明、再多接觸,是無法扭轉對方看事情的想法,只因為你們之間從根本的價值觀就已不相同,多餘的解釋也難以拉近彼此的距離,反而會衍生出更多的誤會,說不定他對你的反感指數只會飆高無法轉降。就拿老鷹與老鼠相比,兩者的思考、邏輯與視野是完全不相同的,再努力溝通也是白搭。


那些你需要負責任或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與其花時間與精力向別人解釋,不如把那些時間與精力全用在落實自己的想法,或者是改進已然發生的錯誤。


已經發生的事實,不必再去多做解釋,它總有一天會被證實;而尚未發生的事情,也不用我們多做說明,還是得等到發生的時候,才會明白結果的好與壞。


沒有人可以代替你過生活,你只需做好自己應該做好的,因為這樣已經是不容易也不輕鬆的事情。


《You just need 20 hours to learn anything! 》

Learning doesn’t need to be hard and it shouldn’t take us forever to learn these things. What if I told you, you don’t need to spend 6 months or even a year grinding to try and learn something new. Your life could be easier saved by just giving yourself 20 hours of focused effort.

Since a lot of you will be aware about the 10,000 hour rule, it is better to address the problem with it.


There is a famous rule that you may have heard a lot whenever someone is talking about learning anything, it’s called the 10,000 hours rule. The rule is famously mentioned by author Malcolm Gladwell in his book, Outliers: The Story of Success.


This means considering a person spends at least 5 hours every day to learn anything new, it would take a person 10 years!! to become a master of his / her craft. But it’s not a MUST to be an expert when you prepare to learn something new.


Key points behind the original 10,000 hours rule:


  • It takes 10,000 hours to get at the top of an ultra-competitive field in a very narrow subject.
  • All the ultra-competitive folks in ultra-high-performing fields spend more time in deliberate practice.
  • The saying it takes 10,000 hours to learn something new is a hoax.
  • It takes 10,000 hours for Expert-level performance.


A new rule to learn anything, the 20 Hours rule:


  • Deconstruct the skill — Break a skill into smaller and smaller doable tasks.
  • Learn enough to self-correct — Get 3 to 5 resources about what you want to learn. Learn just enough so that you can self-correct/ self-audit.
  • Remove practice barriers — eg. Distractions, television, internet, etc. All the things that get in the way off you sitting down and doing the work.
  • Practice for at least 20 hours — Pre-commit to practice whatever it is, you want to learn for at least 20 hours.


By following the above 4 steps, you can be sure to learn anything through deliberate practice and effort. Now that you have learned everything about the 20-hour rule, you can start using it to learn anything.


《我的志願》

有人問你的夢想是甚麼,你會怎樣回答?


小學時代我們好像都寫過「我的志願」的作文,大部份同學的志願都是某種職業吧;若問你「夢想」,你好像會任性一點,想做現實裡可能沒機會、或者所有人都不容、否定或不支持的事,譬如想飛上太空,跟某偶像舉行童話式的婚禮,或者過不用上班或考試,到處旅行玩樂的日子等等。待你再進取一點,可能希望結合志願和夢想,譬如想擁有自己的房子,做喜歡的工作並且能賺很多錢,或者到某個喜歡的地方開文青民宿,種有機蔬果,養一隻貓。


抱有甚麼志願或夢想都是好的,即使不能實現也是好的,因為起碼你曾經有過夢,有過理想,生命便有了寄托。不少人的困局正是失去寄托,找不到人生方向,沒有理想和夢想,不知道自己想做甚麼,活著不知為何。成就不一定源於夢想或志願,很多時候,更是緣分和沒有偷懶的因果。


其實不是很多人能有幸做自己喜歡的工作,要先想想你「需要」做甚麼,不要只想「喜歡」做甚麼。找工作是每個人要養活自己的責任,不管是否喜歡,有機會工作都是學習成長和待人處事的道場。投進去,你永遠都會賺。不要怕犯錯或理虧,不要動不動便嫌棄或不屑,犯公主王子病。你是幼稚抑或成熟,便看這個。


很多人都害怕對自己的成長負責任,簡稱只想依賴家人或伴侶,不想獨立,賴慣了過被餵養的生活,不願意努力學習打好獨當一面的基礎,自然會失去人生動力,不敢冒險找工作,連拍拖或交友也害怕失敗,介意別人的目光,既自大又自我否定。失向的人,有的是因為怕,有的是懶,有的是不想負責任,只想永遠不長大,躲在被照顧和遷就的舒適圈裡窩囊,消費父母、朋友或伴侶給你的生活方便。


若你為找不到興趣或目標而煩惱,覺得別人知道自己想要和想做甚麼是幸運的話,你錯了。大部份人的興趣都是靠自己尋找和培養的。能做出成就的人不只是靠幸運或別人幫助,更是他們下過苦功,沒有嫌棄過機會或報酬,沒有偷懶。


當你走不出人生瓶頸位,不知去向,不敢踏出一步時,可以問自己:「往後的五年或十年同輩都向前走了,我卻原地踏步重複原狀,可不可怕?」害怕的話便努力吧。機會和成績,都是留給有準備和不貪懶的人。

《實力是最大的底牌》

「欲成大樹,莫與草爭;將軍有劍,不斬蒼蠅。」


一個知世故而不世故,同時相信善良、努力,並且心存敬畏的人,一定是一個穩重、踏實、清醒、有主見、知分寸的人。只有那些兩手空空、腦袋空空的人,才喜歡用手指頭和舌頭去和全世界開戰。


我所謂的「穩重」,就是能在無謂的爭辯中全身而退,能對他人不如己意的言行保持克制,也能對不傷筋骨的挑釁一笑置之。


我所謂的「踏實」,就是不需要靠「順從他人」來獲得安全感,不需要靠「貶低別人」來獲得優越感,不需要靠「被人看到」來獲得存在感;就是能平靜地面對一切,知道自己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以及可以不必做什麼。


我所謂的「清醒」,就是當有人不拿你當回事的時候,你還瞧得上自己;當有人抬舉你的時候,你沒有太拿自己當回事;就是任憑這個世界如何瘋狂、浮躁或複雜,而你能始終保持警覺、善良和一塵不染。


我所謂的「主見」,就是你的判斷是基於你掌握的資訊,然後分析、思考,繼而獨立得出的結論,而不是因為十個人裡面有九個人都是這樣說了,所以你也這樣說。


我所謂的「分寸」,就是有力排眾議的資本,卻不會離經叛道;有犀利的鋒芒,卻並不會引人反感;有勝人一籌的智慧,卻不會喧賓奪主;有肝膽相照的交情,卻不會底線全無。


不賭天意,不猜人心。悄悄努力著,看時間怎麼說。世界繼續熱鬧,願你還是你。


《不如彼此相忘於江湖》

出自《莊子.大宗師》的成語「相濡以沫」,其實還有相近的四字詞「相呴以濕」(呴音虛),卻沒有得到相同待遇,只能享受一半榮譽而成為「相呴相濡」,都是比喻「人同處困境中時,以微力相互救助」,但似乎也不如 「相濡以沫」 那樣普及。無論怎樣,我更愛緊隨 「相濡以沫」之後 那半句「不如相忘於江湖」。


按文意,整段話的重點,根本不是「相濡以沫」,而是 「不如相忘於江湖」。老實說,只能靠彼此呵氣和吐沫來活命,不死也難活,何不各自在江中湖中自由自在,縱使不再相遇,或是相逢不再相識,那又如何呢。


這兩三年,全世界都深受新冠疫情纏繞,大概沒有多少人不受影響,雖不致人人要相呴相濡,有時也實在希望與其半死不活,不如彼此相忘於江湖好了。


《畀俾比.使駛洗》

用粵語寫文難不難。我會說,難,很難,非常難。


先說「晒」,近年我發覺很多人都寫作「哂」,「晒命」變成「哂命」,實在要命;哂音診,解作微笑。常見詞語有「哂納」、「不值一哂」、「聊博一哂」。「唔該晒」變成「唔該哂」,你既說「唔該」,還要人家「微笑」地接受你的「唔該」,不如「硬」一點只寫「唔該」算了。至於炫耀自己優勢的「晒命」或「曬命」變成「哂命」,解無可解,只能說是自己的命不好,要自行取笑了。


晒、哂之別,本來輕易即能分辨,尚且「滿城」多錯,其他有爭議的字,更不用說。


例如「畀」字。無論音義,這個字都該是「正」字。不過,約定俗成下,「俾」字已廣受採納。問我,當然認為宜用「畀」,但「俾」字在一般情況下,大概很少造成誤解,還可以接受。又似乎是近年的事,竟有更多人用「比」字。「可唔可以畀枝筆我」,以「俾」甚而「比」,很多人或會認為沒有問題,因為不會引起誤會。畀面,俾面,比面。唔該,邊個好,即邊個易明不會會錯意?好,不如看看下句:


「佢比我好還是比佢好?」


意思清晰嗎?即「他比我好還是比他好?」抑或是「他給我好還是給他好?」有人或許不懂「畀」是什麼字,就將「比」寫作「俾」吧,雖然在查通用詞典時在字義上不會找到粵語的意思,但怎說都不會引起誤會。


再說「使」。常見用詞是「使用」,既可作名詞,也可作動詞,不懂粵語的人,大概都不難明白其義。另一個用詞是「使唔使」。又是近年的事,大多寫作「駛用」和「駛唔駛」,我覺得有問題。


「駛」確是「正」音,但「駛」最為人所知的意思是「駕駛」的「駛」,什麼意思也不用我多說。但駛沒有使用的意思啊。將駛變成使的「正」字,無非因為不知粵語「使」有「駛」音,因而棄「使」用「駛」,幾乎已成「通識」。這還罷了,近年,唉,又是近年,更有人用「洗」代「使」,因而滿街滿紙滿網都見「洗用」「洗唔洗」「洗錢」。「件衫洗唔洗……?咁多錢。」啊,嚇到心離一離,剛洗了的衫,還要問洗唔洗?


如果你問我識唔識洗錢,我話識,可能隨時犯法。為什麼?我以為係「使錢」即花錢;卻原來是「洗(黑)錢」。什麼是「洗錢」?有錢唔識使,總比犯法「洗錢」來掙錢好。


例如「畀」字。無論音義,這個字都該是「正」字。不過,約定俗成下,「俾」字已廣受採納。


我當然認為宜用「畀」,但「俾」字在一般情況下,大概很少造成誤解,還可以接受。又似乎是近年的事,竟有更多人用「比」字。「可唔可以畀枝筆我」,以「俾」甚而「比」,很多人或會認為沒有問題,因為不會引起誤會。畀面,俾面,比面。唔該,邊個好,即邊個易明不會會錯意?


你會認為意思清晰嗎?即「他比我好還是比他好?」抑或是「他給我好還是給他好?」有人或許不懂「畀」是什麼字,就將「比」寫作「俾」吧,雖然在查通用詞典時在字義上不會找到粵語的意思,但怎說都不會引起誤會。當然,「畀」不是常用字,難以在「小型」字典詞書中找到,但上網還是可以應付的。尤其是所謂「捍衛」粵語的「熱心」人士,更應好好學習一下,不要只管用「(聲)音」而不知義來保護粵語,否則只會適得其反。


所謂「捍衛」粵語的「熱心」人士應好好學習一下,不要只管用「(聲)音」而不知義來保護粵語,否則只會適得其反,壞了事。

《千錘百鍊》

中文成語,每多有典故,詞語相對較少,縱有,也未必人人會深究,例如「推敲」一詞,單看字面,又推又敲,實在難以想像有「思慮斟酌」的意思。網上《萌典》是這樣解釋「推敲」的:「唐賈島的詩句『僧敲月下門』,第二字本用『推』,又欲改作『敲』,思慮良久,引手做推敲狀。韓愈告訴他:『作敲字佳。』遂定稿的故事。」單是句中一個字,已令詩人「思慮良久」,更「引手做推敲狀」,你說修改文章是苦還是樂事。


有所謂千錘百鍊,「比喻文章多次潤飾,人生歷經磨鍊」,一般會形容,例如文章,變得更精采,人生嘛,就圓融。我不敢說自己的文章都經過千錘百鍊,因為心知雖經多番修改,做過推敲,也未必更好。「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有時過得了自己一關,未必能過到別人的法眼,自我感覺良好已覺開心寬懷。


名家高手如金庸,不再有武俠新著後,精力主要用於修改舊作,當然會認為愈改愈好,但讀者的評價卻毁譽均有,一般認為修改之後,反不及初稿吸引。我當然不敢以此自況,不過是引作一個顯例而已。


修改自己的作品尚且不易,修改別人的文章,更有其他考慮,大可套用《詩經》的幾句話來形容。「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修改文章,是自己的,大可毫無拘束,任意修改。


改得好,當然好;改壞了,也只是自己的事。


不像修改別人的文章,改錯了,改壞了,人家不怪你,自己也會於心不安。


如果有機會修改別人的文章 ,我固然有一把尺,真正有錯的,當然要改,至於好壞問題,尤要細思。但有一個很簡單的原則,就是修改之後,若不比原來的好,就算覺得原文有瑕疵,也不要改。有語意不清的,能猜就猜出一個大概來,否則就要向作者探問,這才修改。而給自己修改過文章的人在日漸進步,多少會覺得那多花了的心力,是值得的,有時更甚至覺得有點「老懷安慰」。


曾聽高人說,在香港要成為「作家」或乾脆說「藝術家」,最好先有一份足以餬口的工作,才好發展這些「興趣」。老實說,寫作這種「玩意」,我最初主要為錢,後來才漸漸成為興趣,確是在我有穩定工作和收入後,才慢慢「培養」出來。


《不是skin in the game 就別指望拿高薪》

其實人只要出來做事,就多多少少會把一些不確定變成確定。畢竟再小的活兒完成之後,也總會比完成之前多一點秩序。大家的區別只是在於大小和主動性不同。 初級打工人的心態是你讓我幹什麼,我就幹什麼。你給我一個工單,我處理;你給我一份表格,我填;你給我一個標準流程,我照著做。外賣、客服、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