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珍明寫了一本書《你不必成為一個好人:從令人疲憊的人際關係中釋放自己》。她闡述:每天早上起床都心驚膽顫地準備上班,彷彿要被拖去屠宰場待宰的牲畜……不是出現同事欺凌或暴力對待,不過是,因為害怕被別人討厭,他總假裝自己無所謂。即使自己的情緒愈來愈鬱結了,也寧願滿足別人而不照顧自己,連情緒和情感都不敢表達,終於「鬱」出病。
努力做到我是一個「好人」,但我們之中,又誰能夠因為成為了一個好人而得到完全的快樂?如果我們不能完全做個真實的自己,當個別人眼中的好人又如何?
你不是真正的快樂。
「真誠」的意義在於,我們寧願是真小人還是偽君子?你又寧願身邊的人是裝作「好人」來跟你相處,還是可以串嘴但直話直說、彼此真誠對待?裝作好人,也是虛偽的一種呢!
事實上,在人際關係上,只要讓對方明白你的想法和處境,恰如其分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和真實感受並無不妥,哪管大家意見不太一樣。相反地,如若你凡事「是的長官」,自己心中又不爽,心理失衡了,才是問題所在。做到別人眼中的好人,但虐待了自己,是你對自己不好。對自己不好,又怎會是個「好人」?
繞了這麼一個大圈子,不過是:與其做好人,寧願做個真實的人。當然從中也要學懂溝通,包括對別人和自己。對別人,溝通首先是聆聽,不要為爭執而爭執,總搶著表達自己。必須以「我的想法不一定都是正確的」為前提,說話的表情、動作也要注意,千別別輕佻,最討厭是冷笑,一副「唯我獨尊」的嘴臉。
至於,跟自己溝通,更是重要。做自己,首先要有原則,不要執著於做「好人」,要是一個有底線的人。其次,感受自己的情緒,不要動輙憤怒,生氣時與其只怪別人,不如看看生氣的自己。打開心扉,真誠對話和討論,讓彼此明白大家的想法,真理越辯越明。
認同劉珍明所說:「壞了的東西可以重新買,但是關係中產生的衝突與傷痛,卻不能像買東西一樣輕易解决……」不一味做好人,也是對別人好。誰願意和一個虛偽的人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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