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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2-1795 三次瓜分波蘭》



波蘭立陶宛王國(1569 ~1795年),是一個貴族掌權的王國。國王的權力不大,實際掌權的是貴族。為了對抗條頓騎士團,波蘭王國和立陶宛大公國透過婚姻進行了聯合,時間是1386年。波蘭立陶宛王國一度成為歐洲面積最大的國家。波蘭的君主立憲制是二元君主立憲制。最早的是1575年的立陶宛波蘭王國成立的,王權和議會權相當。比1688年的英國君主立憲要早100多年。


立陶宛波蘭王國是波蘭王國與立陶宛大公國結成的聯邦。它的法律《女修道院條約》和由貴族(施拉赤塔)組成的議會(瑟姆)限制君權。

國王由議會選舉產生,國王權力很大,但國王當政但不統治,真正的統治者是貴族,貴族有自由否決權。


1573年波蘭貴族選舉國王,貴族有自己的武裝,可以對侵犯他們自由、違反《女修道院條約》的國王,發動起義。後期貴族沉溺在理想國的光環下,不思進取,濫用自由否決權,使波蘭立陶宛王國無法形成有效決策,導致國家衰弱。


採用選舉君主制既符合亞蓋洛王朝時期確立的選舉規則,也有助於維護波蘭貴族的利益。具體分析如下:


1、從權力來源看,選舉君主制下的波蘭國王權力來自全體貴族、對全體貴族負責,波蘭和立陶宛貴族仍然是這個共主邦聯的統治主體,外國君主的介入並不影響國內貴族掌握共主邦聯權力的狀況。相較而言,“統而不治”的國王(沒有軍權、受議會貴族監督,且子嗣沒有繼承權)無力干預貴族民主制的運作。說白了,波蘭國王這個位置換誰坐都沒有實質區別。


2、從利益訴求看,國內貴族更關注新君主能否維護貴族階層利益、能否成為貴族階層的盟友。換言之,他們需要的是一個容易控制的傀儡、而非增強王權的強勢君主。因此,選擇對本國瞭解較少、根基較淺的外華人來當國王,便可以增強國王對貴族階層的依賴,從而確保貴族權力、有利於維護貴族的利益。


17世紀中葉之後,波蘭逐漸走向衰落,國內由於農奴制的強化,造成封建割據嚴重。「自由選王制」(國王由議會選舉產生,外國人有資格競選)致使王位頻繁更迭,外國人為王者不乏其數,1572—1795年總共11位國王中有7名外國人。「自由否決權」制度(議會決議只要有一人反對便不能通過)使波蘭無法實行有效統治,從17世紀中葉起約100年間召開的55次議會上,有48次未作出任何決議。中央集權衰落,致使政局混亂,造成波蘭國力衰弱。而周邊的沙皇俄國,奧地利與普魯士正在興起,強敵環繞的波蘭自然成為掠奪對象。


18世紀中葉,俄羅斯經過幾個世紀的發展,逐漸壯大,不斷的通過對瑞典,波蘭,土耳其的戰爭,吞併更多的土地。特別是波蘭,平原遼闊,地廣人稀,成為俄國最主要的入侵對象。而普魯士也希望早日打通波蘭走廊,將東西普魯士連成一片。至於奧地利,也積極在東南歐擴張。日益衰落的波蘭和土耳其是它的主要目標。


在俄羅斯的主導下,普魯士和奧地利的積極配合下,從1772年開始,到1795年,波蘭在不到30年的時間裡,三次遭到瓜分,徹底亡國。





三次瓜分波蘭的過程中,俄羅斯奪占的領土約佔原波蘭領土的62%,共約46萬多平方公里。普魯士奪占約20%,共約14.11萬平方公里。奧地利奪占約18%,共約12.18萬平方公里。俄羅斯在後兩次瓜分中均起了關鍵作用。俄普奧三國領土增加,奠定了自身成為歐洲大國的基礎。 經歷了這三次瓜分之後,波蘭亡國,波蘭就從歐洲地圖上消失長達123年之久,直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才真正意義上的重獲獨立。


拿破崙帝國時代,波蘭在法國的扶持下,雖然一度「復國」,組成了所謂的華沙大公國,但是實際上只是法國將軍們控制下的附庸而已,並且隨著拿破崙帝國的曇花一現,這個所謂的波蘭人的政權再次消失。


維也納會議(1815年)之後,歐洲恢復到了法國大革命之前的狀態,波蘭再次亡國。


伴隨著波蘭的亡國,俄羅斯與普魯士和奧地利之間的緩衝區域消失,曾經瓜分波蘭時的盟友狀態也宣告結束,歐洲的政治格局也發生了微妙的變化,普魯士通過瓜分波蘭的過程,實力迅速增加,成為北德意志中的最強邦國,為日後的統一奠定了基礎。而奧地利的實力也大大加強,普魯士與奧地利不分伯仲的國力也決定了日後兩國不可能合二為一組成大德意志,必定會沿著相對獨立的道路發展下去。而俄羅斯在吞併波蘭之後,目標再次集中到奧斯曼土耳其控制下的東南歐方向,與奧地利的爭鬥日益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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