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問一句,你覺得美國最高法院有可能被某個家族控制嗎?要知道美國最高法院是掌控美國法律的,它可以否決總統的任何政策。最高法院不僅有權利否決總統的政令,而且有權利否決國會通過的任何一個法律或者政策,只要最高法院判定違憲,國會通過的法律也只能是一張廢紙。總之,一句話: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擁有美國憲法的最終解釋權。可能你會說,三權分立是美國的立國之本,代表司法獨立的最高法院不大可能被某個人控制。那麼我告訴你,控制美聯儲的比控制最高法院的難度高一倍。
我們先來研究以下美聯儲究竟是怎麼運行的。美聯儲分為兩部分,聯邦儲備局和聯邦儲備銀行。我們首先來看聯邦儲備局,它是美國的金融管理機構,有7名委員組成。委員有總統提名,參議院批准。一旦任職,完全獨立運行,即不對總統負責,也不對國會負責,僅僅接受國會的監督。和最高法院大法官產生和運營的方式幾乎一模一樣。如果最高法院代表著美國司法獨立的話,那麼聯邦儲備局就代表著美國的金融獨立。所以,只要你認為美國最高法院不可能被某個人控制,那麼,控制聯邦儲備局也基本不可能。
聯邦儲備局僅僅是美聯儲貨幣政策的制定者,而美元的發行權卻在聯邦儲備銀行手上。它是這樣運作的:將美國分成12個區,每個區設立一家聯邦儲備銀行。只要是在美國運營的跨州銀行,都必須拿出一定比例的錢來入股,成為聯邦儲備銀行的股東。而且,股份不能買賣,不能轉讓,不能退出(除非你銀行關門),股東也絕對不能介入聯邦儲備銀行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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