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扶養小孩這件事,就是當作自己在犧牲奉獻,宛如聖女貞德,那麼以後小孩被情緒勒索的可能性真的很高。
「如果當年不是生下你,我早就跟你爸離婚。」
「你知道我為了你、為了這個家,犧牲多少嗎?」
「你現在有毛有翼識飛啦?你根本就是忘恩負義。」
什麼恩義、奉獻、犧牲,這種東西講出來就不值錢!拿這種來告訴孩子,應該要知恩圖報,又何必呢?有趣的是,會講這種話的父母,通常也都是讓孩子過得不快樂,或是從來不關心、不照顧小孩的父母。
真正愛孩子的父母,只會希望孩子快樂,而不是一天到晚想著為他好,或是為父母自己好。大部分的爸媽,總不會在餵小孩喝奶的時候,一邊想著以後老了可以從小孩身上拿多少錢吧?這畫面看起來不是很悲傷嗎?
真的,不愛小孩,就不要生。小孩不會帶財來,不一定回來報恩,有時候是來報仇的。孩子需要我們付出大量的心力去愛、去關心、去照顧,他們要錢、要愛、要時間,不會行光合作用長大,陽光空氣與水只是基本,樣樣都要花錢,如果不愛,生了是他痛苦,不是你,因為他要花一輩子的時間來療癒自己的童年。
你要好,身邊的人才會好,一直想要別人好,但是自己不好,最後的業障還是會反饋到自己身上。你要先是快樂的人,才會是快樂的父母,才會是快樂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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