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問十個爸媽為什麼要給零用錢,大概有八個會回答「教他存錢、教他理財、省得一直要錢」。這些聽起來都對,但都是次要的。
零用錢真正的目的,是讓孩子在一個安全、有限、後果不會太嚴重的範圍裡,練習面對自己的慾望。
讓他自己練習並體會,想要某個東西、卻得不到的過程。練習在賣場看到一個 500 塊的玩具,然後想到「買了這個,這個月就沒辦法存下那副想很久的藍芽耳機」。練習當有一次他真的把錢都花光了,下個月哀嚎沒錢吃飯,然後自己學會下次該怎麼分配。
這些功課,孩子這輩子遲早要學。在 10 歲、用 200 塊去學,遠比在 30 歲、用 30 萬去學,划算太多了。
當發零用錢的目的搞清楚之後,「怎麼給」就變得簡單得多。基礎就三件事而已:
第一,定時定額,不隨我們的情緒加減。
第二,講清楚這筆錢「包」了什麼範圍。是只包交通飯錢跟零食,還是也包括同學生日的小禮物?
第三,也是最難的:給了之後就放手。他想花在我們覺得「不值得」的東西上,忍住;這個月花光了,下個月哀嚎沒錢,也忍住,不要心軟讓他們提早預支。
那種「亂買後的遺憾」,就是他們練習面對消費慾望,最好的一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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