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的交易可以脫離銀行匯兌,金融監控,以及各種稅項,這是一個硬性的需求。也就是不想政府管的一切匿名交易。這當然包括而不僅限於各種非法的色情,非法的藥物,走私,或者單純的逃稅,走資,或者你的地方非法但別人地方合法的東西。加密貨幣可以這樣交易的話,自然從這些交易產生的利潤,會將價值不斷注入加密貨幣裡面。
經濟是供求定律,越是非法違禁的商品就越貴,所以比特幣會流進的錢當然會多。
你觀察上面的貨幣條件,「富裕的人會用」這點,也是完全合理的,說白的甚麼人會花錢在這些東西上,就是錢很多,而他們從自己市場中得到的東西不能得到滿足的人,加密貨幣讓他們買到一大堆市面上沒有的東西,加密貨幣也讓他們可以付錢給別人的時候躲過一直想要收稅的政府以及監視著的銀行。如果沒有加密貨幣,一百萬美元一千萬美元的交易可不容易,但加密貨幣裡面,這只是一百餘個比特幣左右的事情。而且,當地不需要有可運作的銀行系統。
當然非法不等於是「壞」,有些好事也是不能見光的,而且政府也不見得一定是反對這種事,畢竟有時政府也需要越過國境去付錢給人,或者拿別人的錢。舉個例子,中國人在國內利用水力發電去掘礦,賺了比特幣,最後流到美國,那美國會特別不喜歡嗎?應該不會,但中國肯定就不喜歡,因為他虛耗了自身的能源與水利資源去賺錢給別人。
因此只要人類有越過銀行系統交易的需求,加密貨幣的價值還是有一種背書的,但可以想像,他的價值,跟灰色與地下經濟的關係是很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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