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跟政客都是權貴,但分別很大,根本就是兩種人。可是,因為長期受大一統王朝以及科舉政治的影響,在漫長的歷史當中,我們認知中大部份有權力的人,從張居正到林則徐到李鴻章到港督到香港特首都是高官。而香港自從是英國殖民以來,香港的統治者或領導者 99% 都是高官,英國的港督或中國的特區首長,都是高官。
而港督之於香港,就等於總統之於美國,這使我們認為有權力的人就是官,我們常常分不清高官與政客的分別,甚至以為高官等於政客。而在東方社會中,又多的是出身官僚的政客,例如李登輝,葉劉淑儀,這些都加深了我們的混亂。
所以政客跟高官有甚麼分別呢?
那就是「政客的權力是由跟隨者由下而上形成,而官僚的權力是由體制從上而下給予」。
一個政客之所以是政客,是因為有很多別人支持他,這些別人可以是一些平民,一些信徒,一些有錢人,或者是自己的家族,同鄉,或者外國勢力之類。因為那些人支持政客,政客能夠說服他們做事,或者不做一些事,以及安撫他的追隨者。政客的權力是源自支持者的,不需要職位也會存在。
一個高官之所以是高官,是因為建制給了他職位,職位給了他權力,使他可以指揮建制內的其他人,甚至決定建制的資源分配。可是,一旦體制收回他的職位,他就甚麼都不是,也會失去他所有的權力。高官的權力是借來的,他並不擁有權力,擁有權力的是職位本身,只要給予他職位的上級不爽,他立即就會一無所有。
所以「政客的權力是屬於自己的,高官的權力是代理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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