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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香港人,旅居全世界

《做人有自知之明很重要》

某些人認定你是錯的,就算據理力爭,也會被認為是強詞奪理,以為你欲蓋彌彰。有些人不喜歡你,就算你保持友善了,也會被認為是虛偽做作,以為你心懷鬼胎。不解釋,你會覺得委屈。反應了,又被人認為是狡辯。生氣了,還會被說成是惱羞成怒。


雖然無法理解,雖然感到無奈,當他人對自己有誤會或不喜歡你,該說的、該做的都試過了,這時也只能姑且忍受。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只要問心無愧,你的一言一行與處事能力就是最好的反駁與抗辯,不必非要證明自己,要相信日久見人心。


與其過分在意他人的心情,不如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情。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無論你成績多麼優秀、能力多麼強,要認清在別人的世界裡,我們不過只是跑龍套的角色而已,多數人只在意自己。所以,凡事先求對得起自己就好。


任何人都能不認同我,或許有人會不喜歡我,我很清楚自己有很多缺點,即使如此,我不會為了自己無法控制的事難過太久,我還是會試著接納自己、認同自己,持續試著變好。不管別人是否喜歡我,我自己很喜歡,這才是最重要。


人生還有很多目標要達成,生活也不輕鬆,別在不懂你的人身上浪費太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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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個告訴對方該如何對待我的人》

英文中有句諺語:「你教會人們如何對待你。」(You teach people how to treat you.)這句話的涵義是,你必須如同提供一份說明書般,「具體地」告知並引導他人該用何種方式與你互動。 初次接觸這觀點時,我深受啟發。以往若有人不尊重我,我多半會認定那個人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