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陷入痛苦的處境時,通常不願意面對痛苦,這個時候,往往會從外面找到一個攻擊的對象,把責任推給這個對象,這樣自己就無須獨自面對痛苦了,這種行為就是指責。
推卸責任是一個人的天性,當然也有後天教育的「功勞」。
同樣面對失敗,有些人從此一蹶不振,不敢迎接挑戰;有些人能用平常心對待,認真吸取教訓,爭取下次做得更好。一件事往往有不同的意義。意義換框,指重新定義一件事情的意義。你看待事情不同的態度,決定了不同的結果。
樂觀的人,能夠發現事物背後的正面意義,激勵自己勇往直前;悲觀的人,把焦點放在事物的消極方面,長時間萎靡不振。
「我是一切因的前因」,當我們這樣看待事情的時候,就能夠為自己的人生負起責任。當我們能夠意識到我們在因的前面還有一個前因,那我們就拿回了生命的主導權,這就叫作「重定因果」的換框。
正所謂世人重果,菩薩重因。「重果」是一種受害者的模式,而「重因」才是回到主導。重定因果,就能讓一個人重新回到一個自我主導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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