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有兩種轉移與承擔的方式,以下用保險業的歷史來說明。
在17世紀時,倫敦的Lloyd’s Coffee House是許多水手、商人與船東的聚集會所。許多海事消息在這裡的耳語與交談中傳播。富有的英國紳士,以對賭海上船隻的命運做為娛樂。譬如,船順利返航,A先生贏錢。船假如在海上出事,B先生贏。後來船東與業主發現,既然有人願意為”船隻出事”付錢,那就跟他們訂合約。假如船隻順利返航,船東”輸”,付保費給有錢紳士。假如船隻遇難,有錢紳士”輸”,賠償保額給船東。
這成為英國海事保險的起源。這是風險的交換。雙方以交易的方式轉換風險。
同期間,瑞士村莊中,也出現了保險。一群農民集結起來共同決定,假如誰家的乳牛死了,大家一起出錢,幫他再買一隻。這是風險的共同化。
英國人的保險是風險交易,瑞士人的保險是風險分擔。這個傳統延續到今天。
在英國Lloyd’s大樓的交易大廳中,保險經紀人(Broker)拋出一個風險,看有那些擔保人(Underwriter)願意出面承擔這個風險。
譬如,丟出的風險是:「假如足球名將C朗任何一腿骨折,賠5億英鎊」。 交易大廳中的擔保人背後代表一些「名字」。這些名字是英國的有錢人。這些有錢人以個人資產承擔這個風險,假如風險沒有發生,他們就可以賺到保費收入。這種保險仍然是一種風險交易。
而瑞士的保險公司(許多是從事再保險業務),仍以共同分擔風險的原則運作。保險公司手上累積龐大的資本,隨時為風險做好準備。
英國式的風險交換有潛在問題。問題是這樣發生的:
Lloyd’s交易廳中的保險經紀人發現他可以藉賣出風險賺錢,那麼他當然也可以藉由出售再保險合約賺錢。譬如某個英國有錢人Bill,自己承擔下C朗骨折的風險。不過他隱約覺得不安。假如自己真的要賠5億怎麼辦?所以他在市場上再賣出風險。
這時候保險經紀拋出的風險是:
假如Bill要為C朗骨折賠錢,某人就要賠給Bill多少錢。假如Bill沒有為C朗骨折賠錢,那麼Bill交的”保費”自然就是某人的獲利。
這就是再保險。
再保險的風險承擔者也可能覺得不安全,他也可以進行再再保險。如此一直循環下去,形成一種叫LMX Spiral的現象。後果是,假如C朗真的發生意外,這些風險承擔者要付出的賠償,會遠遠超過原始風險合約的5億英鎊。這個事情就真的發生了。
1988七月六日北海鑽油平台Piper Alpha發生爆炸與嚴重火災。死亡167人,而且該平台就占北海油田10%的原油與天然氣產量。這是當時史上衝擊最大的海上油田災變。這個事情對Lloyd’s造成嚴重影響。許多根本沒聽過Piper Alpha的風險承擔者,赫然發現在層層的再保險合約中,自己也是要賠償的一方。償付金額是實際損失的十倍。
風險的交易,跟水果、蔬菜這種貨物的交易有本質上的分別。
在實體經濟中,譬如你是咖啡農,你的鄰居是酪農。剛好你們兩位都喜歡拿鐵。那你用自己的咖啡豆,跟鄰居交換牛奶,會是一個皆大歡喜的交易。在經濟體中,可用來交換的商品與服務愈多,每一個人愈可能充份滿足自己的需求。但風險的交易不是這樣。
不。風險的交換,往往不是因為A喜歡這個風險,或是B不喜歡這個風險。
金融市場上的風險交換,代表的往往是對未來的不同看法。
就像在百年前倫敦咖啡屋中對賭的英國人。A會把風險賣給B,往往就是因為A認為這個風險很危險,真的會發生。B則是不認為這個風險會真的發生(或更慘,根本不知道自己被暴露在風險中。)
金融市場中風險相關標的的誕生與發行,像信用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這不是真的保險。這是賭交易雙方對於債券發行者倒債可能性的評估,看誰對。也就像LMX Spiral一樣,一層又一層的風險合約,讓賠付金額是原始風險的好幾倍,最後在2008信用市場的崩壞中帶出金融海嘯這頭怪獸。相同的觀點可以用於檢視股市投資。投資人是用什麼態度在投資呢?
有人頻繁買賣股票。他們認為自己買進的股票未來會漲,以為自己的判斷就是比賣出股票的人還要正確。或是認定自己賣出的股票未來將會下跌,自己對未來的判斷就是比買進股票的人還要準。另一種做法則是承認自己無法預知到底重大風險會發生在那家公司,所以分散持有全部市場上的證券。
那一個是比較類似英國人的保險方法?那一個比較類似瑞士人的保險方法呢?
在保險時的危險做法,在投資時,仍是一個危險做法。以賭賭看自己對未來的看法會不會對的心態來參與,會有帶來嚴重負面後果的可能。不同的金融市場區塊,原理其實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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