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的精煉 ——偏離均衡後仍能回到均衡才算是穩定
博弈論本來是一種應用數學,通常,數學的思想性來自理論數學,應用數學只具有應用性,而博弈論的奇妙之處在於它不僅具有廣譜的應用性,同時還具有思想性,只是它的思想性並非來自數學,而是來自生活問題,數學的應用性和生活的思想性的結合使博弈論成為一種獨特的思想,廣泛用於許多領域,特別是經濟學和政治學。
哲學也是較早引進博弈論的領域,略晚於經濟學和政治學,大概是上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羅爾斯把博弈論原理用於分析社會的初始狀態。博弈論與經濟學的關係最為密切,可能是因為博弈論採用了經濟學的基本假定,只考慮利益競爭和個人理性。
不過,生活事實通常都不是單面的,而是複雜事實。即使僅僅算計利益,也有着難以算清的複雜因素,甚至「利益」就是個尚未良好定義的概念,有許多利益並不能量化計算,而且,即使是可以量化的利益,它的實際所值也受到許多因素的波動影響,因此,生活問題並不能完全還原為博弈。真實的生活問題缺乏足夠的明確性和穩定性,因此,生活博弈的真實解決未必都是納殊均衡解。但納殊均衡是個標杆,或者說是個「標準答案」,就是說,假定不存在強制性,博弈雙方都一心一意地唯利是圖,並且思維正確(思維具有自身協調性consistency),那麼,納殊均衡應該是唯一解,其它「糊塗」選擇不算是解而算「錯誤」。
顯然,不求回報的行為都會被歸入糊塗選擇,可是,不求回報的行為真的是糊塗嗎?或者說,理性真的僅僅只是用來算計利益嗎?追求精神目標是非理性嗎?
根據孔子的仁理論,兩人互動模式最有可能產生正面合作均衡,因為兩人形成互利均衡的可達性(accessibility)比起其他可能性更為明顯,而且風險最小,以父母至親為典型,乃至朋友。如果真的沒有強制性條件,兩人互動行為形成合作均衡的可能性大於非合作均衡,真正容易出現非合作博弈的情況應該是三人以上的互動行為。正如孔子理論暗示的,二人關係是倫理的,而三人以上關係才是政治的。
公正是倫理的極值,至於其它倫理概念,比如平等和公平,都還沒有達到公正,只是接近公正而已。凡是超過公正的行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我犧牲,一般是犧牲利益,極致是犧牲生命,只有犧牲才意味着真正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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