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做一件事,並非受制於過去的因果,而是為了實現將來的某種目的。換句話說,它相信人永遠具有主觀的能動性。
「如果你做不到,不是因為你不能,而是不想。」
這種敘事常令人感到不舒服,雖然在某種意義上能賦予人更多改變的希望。只要透過更恰當的方式達到目的,人們就不再依賴「病態」的策略。它讓那些陷入「受害者」敘事的人看到,每個人都可以是自己的「責任方」。
我們必須承認,「受害者」的身分,提供更多的保護和慰藉感。
相比於「那種敘事是正確的」,我更關心「哪種敘事對人有幫助」。目的論的價值在於增強人的主體意識,擺脫莫須有的「障礙」,增加改變的契機。
但採用這種敘事的同時,要拿捏好輕重,避免傷害性的暗示:「因為你可以按自己的意志去做每件事,所以現在的不幸都是自找的。」─這並非目的論的闡釋,此觀點也無益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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