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步價值這種事情,說得白一點,就是讓社會照顧更多的人,使社會上的少數與弱勢能夠得到更多的機會,並活得更好。這樣聽起來有點無可厚非,讓少數與弱勢者得利,本身就是約翰懷爾斯「正義論」裡的理論。
但面對現實的話,現代社會很多問題,就是源自進步價值本身,或者用一個比較取巧的說法就是進步價值的失控。
反對歧視沒甚麼不對,不過最終總會有人拿著反歧視的理由去批鬥,打壓他人,排斥異己,或者利用自己身份之便,將別人對自己一切不利的舉動都解釋為歧視。總之,進步價值就和人類一切的道德一樣,最終都是被濫用成令人不舒服的東西。
所以到底為何會變成這樣?進步價值是個好聽的名字,這四個字令加入了這些運動的人相信自己是在令社會進步,可是這令人讓人本末倒置,產生了誤會。
社會是不會因為大家推廣或信奉進步價值而進步的。
社會是因為進步,然後才實現了進步價值。
一個社會並不是有一堆人反歧視,而使弱勢者得到尊重,一個社會是因為整體願意包容與自己不同的人,以及對於弱者有同情心,弱勢者才得到尊重。一個社會並不是因為有人追求福利,就會令所有人有福利,一個社會是因為有很多人願意擔任起對別人的責任,所以才會老有所養,幼有所依。
一個社會並不是因為不斷主張甚鬼權益,就令各種性別,性取向等弱勢等到權益,而是因為這個社會的人普遍都大度,有器量而尊重了少數的權益。
也就是說一個社會並不是因為推廣一堆進步價值,而成為進步的社會,而是一個社會在各方面發展成熟,他才會有條件並實現進步價值。衣食足而知榮辱,這些價值觀的確能夠彰顯社會的先進程度,只是這是副作用,不是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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