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封信是老洛克菲勒,在兒子小約翰即將進入社會之際,寫給他有關於金錢的看法。
1. 金錢是萬物的外表,而非核心。錢可以買到食物卻買不到胃口、錢可以買到藥品卻買不到健康、錢可以買到相識卻買不到知己,錢可以買到享樂卻買不到安寧與幸福。
2. 金錢是我們生存的核心,但卻不是最重要的,與使生活有意義的道德觀念毫不相關。
3. 處理金錢的方法是對金錢認識的結果,而不在於擁有金錢的數量。
4. 讓自己完全受財富支配的人,是永遠不能合乎公正的。
5. 分享財富不是揮霍金錢尋求刺激,而是用錢去幫助他人做有意義的事,而不計較回報。
6. 當慷慨大方地對待他人時,別人也會同樣善意的對待你,這樣錢財就可以自由流動。當每個人都樂於分享,世界就會充滿生機!
7. 守財奴將不會快樂,因為貪財的人不能承受損失。反觀慷慨的人,即使當他們身處貧窮,內心也是富裕。
8. 金錢是流動的、虛無的,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若認為錢財只能增多不能減少就是和呼吸、來去這些自然規律唱反調。
9. 如果真想賺錢,就必須置身於同類人之中,想成為百萬富翁,就必須加入百萬富翁的世界。那些賺幾百萬的人並不比其他人更聰明,但在不同的舞台上,金錢可以成倍地增長,他們才智獲得的報答也更多。
10. 如果想要賺錢,就必須要接近金錢,錢總是在屬於特定的地方出現,要靠近它,它才會靠近你。
11. 有多少錢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運用金錢。慷慨的施予者,不論貧富都將用金錢為這個世界帶來光明。
12. 做一個給予者和共用者,其他一切問題都會以某種出乎意料的方式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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