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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香港人,旅居全世界

《衣食足而知榮辱》

社會建立與維持「容納得到進步價值的環境」,進步價值則是消費這種環境,我們先建立一個人人有飯吃,安心生活,眾人願意負責任捍衛的社會,然後這個社會就會容納得起比方說對小眾的尊重。而最終別人會因為看到我們能夠尊重小眾,而承認我們的社會已有足夠的成就。


如果我們的社會百病叢生,很多人陷於困苦當中,難以處理基礎的生活問題,甚至保障不了自己的安全,那麼我們自然也沒有能力去維持進步價值。我們的社會不得不充滿各種歧視,排斥,只因為我們需要保護自己。


進步價值只是消費者,有不少人主張一個社會進步應該如此如此,勉強社會實現他們未有條件實現的進步價值,這種行為就是揠苗助長。我之前看過一篇文章,講「如果一個社會有很多人做無用的工作就是一個好的社會」,有很多人分享,這句話倒也沒說錯,只是也很危險,因為這是一個結果,不是一個原因,不是因為很多人做無用的工作會令社會變好,而是社會好到能夠容納一堆人做的東西沒有用。同樣地,不是進步價值令社會變好,而是社會好到能夠實行進步價值去錦上添花。


而令社會變好到令實現進步價值,反而是很多最傳統的美德,不論是人情,義理,勞勤,負責,奉獻,對真理的追求,對正義的維持,對於弱勢的關懷,強者對弱者的保護與義務(沒有忠和孝),這些自古以來最古老,最傳統,最基礎的美德,才是社會的力量的根本。這是不能本末倒置的,你不能跳過這些基礎的東西,去發展進步價值,如果人們欠缺道義,不負責任,對社會欠缺承擔,而跑去主張進步價值,那是紙上談兵的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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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個告訴對方該如何對待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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