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就要」。
在今天,表達欲望是光明磊落。這些欲望不再是上面那些物欲,我們開始追求的是認為,我們每人都應該被尊重,事實上就是將自己的欲望正當化至別人不僅必須接受,還必須被敬畏,不然就是歧視。
今天所流行的網紅文化,也是這一點的延伸,有時有些人問,為何有些樣子奇怪的人,一些擺明是騙子的人,一些說話十居其九都錯的人,做一堆惹人生厭跑去搞事的人,竟然都成為了百萬網紅。他們的魅力在哪裡?用常理去想這些都莫名其妙,但是你試試用欲望的角度去想,卻能夠有很多解釋。
只要你想想,並不是網紅敗壞了道德,而是網紅之所以會紅,正是他們在實現一些他們的觀眾們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想說而不敢說的話,然後他們從流量去判斷是否正確。因此你會看到一些搞事型的網紅,實際上就是有那麼多想去鬧別人場但不敢做或不能做的觀眾,支持網紅去做。如果網紅發表一些驚世駭俗的偏激言論,實際上網紅心裡明白,他其實是正在為一大堆心裡是這樣想但不敢說出來的人發聲,網紅們做完這些事情,如果能得到掌聲並名成利就,實際上就是把大家欲望與能說的話的界線,再向前推。
以前的風氣大家都是低調的,今天的風氣卻是大家以到處公開談自己的厭惡和喜好。因為我們不再滿足於單純滿足欲望本身,看完自己喜歡的東西後,我們產生了新的欲望,就是把欲望公諸於世,同時還要成為社會主流的欲望。觀看和擁有,已經不能滿足我們,我們必須得到世界的認可,最後長得胖不再是身材不好,而是你要認為這肥胖也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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