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雖然大部份人都住在新界,但是最賺錢的工作以及超過一半的職位,都集中在香港島與九龍半島。所以香港每天上班,就是大群人從西北與北部的新界,乘車去市區;然後晚上同樣數量的人就回到新界。
對於從事服務業的人來說,「居所」決定的不僅是生活環境與睡覺的地方,也決定他能做甚麼工作,能服務多富有的人,能做多好的工作,以及交通所消耗的時間與精力。
同樣當一個店員,你在中環當店員服務港島富人,得到的機會與收入,會比起你在東莞服務內陸民工要高;在一個富裕繁榮的大城市當店員,比起你在一個小城市當店員賺錢。
明明做同樣的工作,收入與發展機會卻可以有差天共地的差異,只因為你工作的地點不同,服務的對象不同,決定機會多寡的,就是你的「居所」。所以香港為何那麼多人寧可住市區不人道的殘舊劏房,也不願意去東莞租住比劏房大又便宜的房子,就是因為他們必須在市區謀生,在東莞給他再大的房子,沒辦法謀生也是住不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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